最高100万元!忠县重奖招商引资有功人员
| 招商动态 |2016-04-27
如果你有招商引资的信息或线索,不妨马上行动起来,你有可能获得县委、县政府颁发的大奖。近日,县委、县政府出台《忠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(修订)》,决定对成功引进投资者到忠县投资的机构、单位和自然人进行奖励,单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。
凡申请奖励的招商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引进投资方与县政府签约并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;引进项目已实质性开工建设;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;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政策、环保要求。
招商引进的项目是从县外到忠县投资的新建项目,或县内企业新建原产业以外的项目,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、政府投资类、融资代建类、BT、BOT、PPP模式项目,且引进的资金非财政性和捐赠类资金。
同时,《办法》对奖励范围和标准作出了规定:引进上一年度世界500强、中国500强、全国行业龙头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及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的,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3‰一次性计发招商信息奖金和工作经费;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,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‰一次性计发招商信息奖金和工作经费;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,在项目实质性开工后一次性奖励给招商信息提供者奖金3万元;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,在项目实质性开工后一次性奖励给招商信息提供者奖金2万元;引进企业总部、销售结算中心、经营性分支机构,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,按企业第一年度缴纳税金县级财政实得部分5%的额度一次性计发招商信息奖金和工作经费。
值得一提的是,单一项目的最高引资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。
招商引资奖励经引资人申报、相关部门审批、公示后,即可兑现。
目前,县发展改革委已开通招商热线55761,市民如有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源或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关的建议或意见,可致电县发展改革委招商策划科。